第一章:名称
本协会定名为日中诗词协会(日中漢詩協会)
第二章:宗旨
为了展示在日华人对于中国传统文学之热爱、传承中华文化之精髓,同时也向日本友人展现我们在日华人的精神风貌。通过与日本相关组织的交流活动,推动中日友好关系。
诗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洗练和精华之一,在数十万在日华人之中由着广泛的爱好者与欣赏族群。因此,协会发起人一致认为,成立『日中诗词协会』,通过推广诗词文化交流活动,能够丰富在日华人的业余文化生活,陶冶情操,为提高在日华人的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。同时,日本作为和中华文明一衣带水的邻国,也有很多诗词文化爱好者,通过中日间诗词文化的交流互动,形成以在日华人、华侨为主体,与日本友人共同学习的文化团体。达到弘扬中华文化,促进中日两国国民相互理解,情感沟通,推动中日民间友好交往之作用。
第三章:成员
主要以在日华人为主体,日本人诗词爱好者为对象,同时吸收赞成本协会宗旨,积极从事,协助本协会活动的团体和个人。
第四章:组织结构及责任
1.名誉会长・顾问(若干名)
有助于树立本协会的形象,乐于为本协会的活动做出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。
2.会长(一名)
负责本协会的统筹和发展,主持日常协调工作。召集各种理事或会员大会。
3.副会长(若干名)
负责协助会长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处理。
4.理事(若干名)
协助正副会长处理日常事务,推进本协会的各项工作。
5.秘书长(一名)
协调各种日常对内、对外事务。
6.协会下属编辑部(若干名)
负责各种诗词作品编辑整理工作等。
7.组织结构所在地
东京都台东区根岸3-12-28-1F
TEL:03-6671-0835 FAX:03-5615-4312
第五章:财务管理
由秘书长负责,由理事会参与监督管理。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财务原则。
第六章:本协会成立伊始,本章程未尽事宜将通过理事等成员友好协商,另行策定。